2017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方案

来源:省妇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7-12-08[关闭][打印]
 

2017 年度省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继续开启并强化社会化推荐渠道。社会化推荐省三八红旗手共 12,约占本年度表彰总额的 20% 。推荐评选方案如下:

1.推荐候选人。进入江西省妇联官方网站“江西女性网”或微信公众号“江西女性”,选择“2017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专栏,按要求下载《江西省三八红旗手社会化推荐登记表》,填报表格 (表内事迹填写300字以内、另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200字基本情况介绍各1),将登记表及本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于1225日前发送至江西省妇联宣传部评选专用邮箱:jxssbhqs@163.com

2.确定正式候选人。省妇联对网络化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根据工作业绩、事迹材料、行业类比等方式进行初步遴选,报省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审定25名正式候选人名单。

3.网络投票评选。在“江西女性”微信公众号公布25名“2017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正式候选人事迹,由公众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根据投票及综合情况从中确定12名为最终候选人,经填报正式表格并经有关审核程序后获“2017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正式资格。

4.公示名单。省妇联在《东方女报》和“江西女性网”、“江西女性”微信公众号中公示本年度所有当选“三八红旗手”名单和简要事迹,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同时向社会公布专用电子邮箱,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评议。

5.表彰宣传。省妇联将印发表彰决定,向江西省三八红旗手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并将在2018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进行表彰。运用全媒体资源平台的传播优势,通过线下线上融合一体的集中宣传,在本地区、本系统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在广大妇女中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热潮。

 
江西省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及要求:
1.18周岁以上的工作组织关系或身份在江西(含派出在省外、境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锐意改革、奋斗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在本行业、本领域位居前列,为推进江西各项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积极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6.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或江西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市(厅)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7.省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厅局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厅局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不参评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女领导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中的相当于县处级及以上的女性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江西省三八红旗手。
8.县级及以上妇联专职干部原则上不参评江西省三八红旗手;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专职干部可参评江西省三八红旗手。
9.拟推荐为三八红旗手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企业文化建设,重视支持所在企业党的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企业依法纳税,守法诚信;个人守法。
10.江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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